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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2013-04-28 03:04【我要纠错】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若发生单位名称、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办公地址等变更时,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资料,到缴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手续。 

一、变更登记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 单位名称变更

企业变更:

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变更后新的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变更后新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单位填制盖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机关事业单位变更:

⑴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单位名称变更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变更后新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单位填制盖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2、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变更

⑴变更后新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变更后新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单位填制盖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3、 办公地址变更

单位填制并盖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缴存银行办理账户变更应提供资料

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提供资料,请向缴存银行咨询。 

三、办理流程

    单位到中心领取变更登记表格→单位填写登记表格并准备相关证明、资料报中心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出具审核意见→单位持中心审核表格及账户变更所需资料到缴存银行办理单位信息及账户变更。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未尽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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