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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新津县幼升小入学攻略
2021-03-08 13:29【我要纠错】

【导语】:又是一年“升学季”,今年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学位如何规划?划片范围如何制定?报名流程怎样实施?这些家长们关心的问题,终于有了官宣!

  2021年成都市新津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办理指南: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二)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或划片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入学。区教育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

  (三)坚持公民同招

  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区教育局核定,主要面向本区域、本市招生。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

  1.确定入学对象

  各小学优先保障服务范围内秋季开学前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户籍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2.户籍儿童网上报名

  新津户籍适龄儿童均须于5月10—21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3.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6月14—17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公办小学入学户籍材料现场审核

  5月31—6月2日,新津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服务范围内学校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的资料审核。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对公办小学入学的户籍儿童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法保障所有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的公办小学学位。

  5.住房入学儿童预登记

  法定监护人在新津购有住房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6月3—4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和住房材料(指法定监护人全额所有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屋信息记录表,任一即可),到服务范围内学校预登记。区教育局、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预登记住房入学儿童的住房信息进行审查。

  6.统一组织录取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1)住房入学儿童预登记人数大于服务范围内的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2)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津户籍适龄儿童,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方式就读公办小学。

  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补录方案须报经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任何民办小学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关心特殊群体

  1.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成都市《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及成都市新津区《关于做好成都市新津区外户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

  2.残疾儿童入学

  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小学学籍管理。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集体户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成都市新津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新津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本区就学,由其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拆迁安置人员子女入学

  拆迁安置人员子女入学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拆迁安置地选择一个学位就读公办学校。选择在拆迁安置地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须在6月3—4日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选择在拆迁安置地就读初中一年级的,须在4月27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交拆迁安置相关材料。

  7.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工作要求

  (一)强化控辍保学

  各学校要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当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区教育局备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加强督促检查

  按市教育局要求,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管,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招生入学、分班等办学行为;建立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禁违规招生

  5月1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活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未报经区教育局备案,学校不得对外发布招生信息、开展招生咨询、组织校外学生及家长探校等活动。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四)做好信息公开

  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和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招生简章、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开展入学告知、咨询服务等事项。组织开展招生入学政策“进小区、进社区、进企业、进高校、进机关”等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幼儿园、小学要通过班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分别向在园儿童家长、在校学生及家长讲清楚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

  (五)严格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依法依规依纪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区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将纳入所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考核。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征信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021年成都市新津区初中入学日程安排:

  2021年3月1日前:区教育局公布招生入学细则

  2021-04-20至2021-04-27: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登陆“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升初网上信息采集

  2021-04-19至2021-04-27:购房人员子女入学到指定登记点提交材料登记信息

  2021-04-20至2021-05-20: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2021年5月31日起:民办初中学校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2021-06-10:网上公布学生报名流水号和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2021-06-10至2021-06-11:民办一贯制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申请参加直升

  2021-06-17:民办一贯制学校公布招生范围及计划

  2021-06-18至2021-06-21:成都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2021-06-20至2021-06-21:成都市外户籍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2021-06-22至2021-06-25:市直属学校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网上报名

  2021年7月1日前: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2021-07-05:成都市进行市直属学校等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021-07-10:区教育局组织完成公办初中学位确

  2021-07-13至2021-07-14: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2021-07-16至2021-07-19:学生到对应初中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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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成都市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成都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下面就来看看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 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时间2024

    2024年成都市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于5月6日-17日进行信息采集,随迁子女于4月1日-4月30日进行网上申请,其它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请在5月31日前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 2024年简阳市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办理指南(时间+材料)

    哪些人员子女可以享受教育优待?具体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资料?什么时间办理?小编为您“划重点”啦,快来一起看看吧

  • 2024成都双流区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报名时间+审核地点)

    为了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双流教育局特向大家送达这封信,希望各位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完成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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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成都本地户籍幼升小报名开始!5月6日10:00~5月17日17:00期间请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写信息,多子女可以在5月24日进入系统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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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家长注意!本地户籍儿童在5月6日10:00~5月17日17:00期间请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此后将进行现场审核。

  • 2024成都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系统没有小学入学事项怎么办?

    成都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小一入学家长注意!在5月6日10:00~5月17日17:00期间 请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写小宝就学的相关信息。

  • 成都小学幼升小报名双胞胎多胞胎怎么捆绑入学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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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本地户籍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已开始!若因某些特殊原因需要申请暂缓一年入学,请选择“申请缓学”,并输入缓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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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小学网上信息采集安置房怎么选填2024?

    2023年成都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已于今日10:00开始,关于家长问的比较多的住房信息填写问题解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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