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市保障对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面积统一按照不超过60平方米确定,超出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
成都市公租房有多大?
保障对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面积统一按照不超过60平方米确定。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配租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非廉租租金标准的个人保障对象,配租面积超过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
成都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档实行差别化租金。市场租金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部分区可能有所区别,具体以各区施行为准)
1.廉租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保障性住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2015年度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执行2.4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计算)标准。廉租租金标准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公布。
2.年收入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含3.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单位组织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
3.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80%的标准确定。
4.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事业单位、社会投资等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可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由房屋产权单位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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