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外地人申请成都新津公租房的,需要持有居住证,且在新津县工作签订合同,连续缴纳3年及以上的社保和公积金。
外地人申请成都新津公租房有什么要求?
新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主申请人在新津县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和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三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经住建局批准后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信息来源:成都新津区人民政府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843/2022-03/28/content_d2cdd0fc704f4dc580d668bc093e8ae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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