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符合条件均可租购人才公寓。
《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符合条件均可租购人才公寓。其中:
A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B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C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D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E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F类人才享受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资格但不享受优惠。(部分区现在已经放宽至F类可享受50㎡优惠,如天府新区、双流区;大邑县放宽至90㎡)
如果超出优惠面积部分的,按照以下方式:
1、选择先租后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补贴,租住满5年后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2、选择共有产权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在初次购买时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全份额购买;
3、选择优惠出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