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区红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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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11 10:37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世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郫都区红光街道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红光街道城市管理外勤人员2名,按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城市管理外勤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不限;

  2.学历:高中及以上;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05月10日后出生);

  4.性别:男性;

  5.有综合执法管理工作经验、持C1以上驾驶证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受到开除、劝退等处分而离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5.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6.曾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7.拒绝服兵役的;

  8.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9.有吸毒史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奖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以上待遇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5月15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请持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报名(报名资料收取: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办事处党群办215室,电话:86380078,地址:红光街道高店路东段39号),同时用人单位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持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①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学信网上的学历验证报告;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一张两寸免冠照片;④其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⑤郫都区户籍以外应聘人员还需要提供其户籍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参加邪教组织的证明。

  2.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确定参考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报名要求的人员参加相应考试。

  (五)考试方式及成绩

  1.用人单位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评;

  2.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六)面试工作

  1.面试地点在红光街道办事处,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的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郫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1.报考人员经考评组综合面试成绩后,按从高到低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郫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拟聘岗位、成绩及排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且查实的,取消被公示人的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体检

  1.拟聘用人员作为体检人员;

  2.体检单位必须为区级及以上医院,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

  附件: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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