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三十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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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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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27 11:42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

  幼儿教师

  职位要求

  1.年龄35岁以下,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2.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甲等。

  3.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有良好的亲和力、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和较强的抗压能力。

  4.有较扎实的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具备良好的唱歌、跳舞、绘画、讲故事、弹琴基本功和文字表达能力。

  5.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独立带班的能力。非应届毕业生需有一年以上幼儿园独立带班工作经验,在原单位专业态度、专业能力等方面表现良好,受到好评,无违法违规情况。

  6.有上进心,善于学习、反思。

  三、应聘方式

  公告之日起请将个人电子简历(含免冠近照)发送至邮箱280461419@qq.com

  联系电话:028-65770585

  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成都市第三十七幼儿园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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