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现在生二胎的人越来越多了,很多人都不知道成都二孩生育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那我们就一起来盘点一下呗!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3)夫妻现仅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4)病残儿医学鉴定书(限于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出具)原件;
(5)夫妻双方照片3张。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3)夫妻现仅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
(5)夫妻双方照片3张。
3、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3)夫妻现仅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4)伤残军人证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照片3张。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3)夫妻现仅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4)残疾证及复印件;
(5)因公致残证明材料。
(6)夫妻双方照片3张。
5、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3)夫妻现仅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4)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其他亲兄弟(姐妹)无生育能力证明;
(5)村(社区)出具的其他亲兄弟(姐妹)无生育可能的证明材料;
(6)夫妻双方照片3张。
6、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3)夫妻现仅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4)夫妻双方照片3张。
7、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需准备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3)夫妻现仅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4)夫妻双方照片3张。
8、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3)夫妻现仅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4)县级及以上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不育诊断证明;
(5)收养证明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照片3张。
9、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3)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由男、女当事人各自户籍所在地的村、乡或所在单位证明当事人的婚姻及婚姻变化情况、生育子女情况并加盖公章,夫妻当中户籍在四川省外的提供该证明,户籍在四川省内的不提供);
(4)公安部门出具的丧偶方原配偶死亡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夫妻双方照片3张。
10、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3)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由男、女当事人各自户籍所在地的村、乡或所在单位证明当事人的婚姻及婚姻变化情况、生育子女情况并加盖公章,夫妻当中户籍在四川省外的提供该证明,户籍在四川省内的不提供);
(4)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有民政局或法院签章的)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5)夫妻双方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