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买卖房子、抵押房子、租房子时,办理分别有哪些变化?房屋租赁和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是不是按照原有规则办理?具体详情参看正文。
买卖房子、抵押房子、租房子时,办理分别有哪些变化?
1、办理存量房转让时,交易双方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身份证明、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及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申请材料,到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2、办理房屋抵押的,抵押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身份证明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申请材料,到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事项。
3、房屋租赁和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按原有规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