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三次廉租房选房规则为按照2021年12月27日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选房。
选房规则
1.按照2021年12月27日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选房。
2.保障对象按照公告公示的选房时间准时到选房地点签到,签到后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为保证选房工作顺利进行,请保障对象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的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http://cdzj.chengdu.gov.cn/cdzj/zfbzz/zfbz.shtml)最新公告里仔细了解房源信息,每位选房人员在窗口选房时间约为5分钟。
3.若保障对象未在公告公示的选房当日前来选房的,可在选房时间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与选房,但选房时须等当日保障对象选房完毕后方能选房。保障对象在选房截止时间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前来选房,拒绝接受配租安排,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4.保障对象签订《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后,视为房屋已选定,不能再重新选房。
选房须知
1.选房到场人员:保障家庭申请成员一名(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受托人。
2.选房时保障对象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签约
选房后,保障对象按照《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 》里约定的签约时间,自行前往所选项目的受托管理单位办理租赁合同签订和入住相关事宜。
签约所需资料如下:
(1)《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原件。
(2)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若未成年人无身份证明原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主申请人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支持建设银行)
(4)有以下情况的可享受租金减免,但需同时提交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低保人员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②特困人员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③残疾人提交《残疾人证》;④残疾军人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残疾军人证》;⑤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提交《定期抚恤领取证》。
(5)需准备三个月房屋租金约300元。(支持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廉租房】可获取房源登记入口、廉租房最新房源消息、查看选房时间及顺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