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市大专落户可分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两种,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具体政策。
最新消息:2024年1月5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两《办法》将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与现行户籍政策相比,成都落户条件将进一步优化,成都市公安局将在新政施行前公布实施细则。
以下政策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落户条件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答: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经市人社局验证的“人才服务码”;
5.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社保缴纳清单(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须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成都大专落户政策
政策来源,成都人民政府,链接https://www.chengdu.gov.cn/gkml/cdsrmzfbgt/xzgfxwj/1192925303651958784.shtml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成都市大专落户可分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两种,它们在落户条件和落户区域上有明显差别。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在成都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落户区域:没有限制。
具体政策:点击阅读
二、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落户区域:东部新区、近郊区(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具体政策: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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