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女职工生育休假用人单位补助金额为每名生育女职工2200元(我省202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给予用人单位补助,以后年度随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调整。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具体实施以正式文件为准↓
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按每名生育女职工2200元(我省202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给予用人单位补助,以后年度随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调整。
目前,四川省202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为2200元,《征求意见稿》拟按每名生育女职工22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以后年度,补助标准则随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更新调整。补助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总量的35%左右,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省级补助资金实行“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各地财政部门统筹省与市县补助资金做好发放经费保障。
推荐阅读:四川女职工生育休假用人单位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关键词【生育补助】,即可获取四川女职工生育休假用人单位补助申请指南,包括时间、条件、流程,后续正式实施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