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成都本地宝失业保险专题为您带来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险参保、失业险缴费等信息。

我要办理 :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保险缴费

领取标准

从2023年4月1日起,各区(市)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最新标准:

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月

2、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73元/月

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划重点

1、失业金领取没有次数的限制,只要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每次享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推荐阅读: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什么?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本人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

领取流程

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第一步:用人单位办理

方式一: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在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职工社保关系中断,失业原因属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方式二:网上办理

保险金申领,并上传规定格式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经办服务功能查询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情况,并负责把办理结果和领取注意事项告知失业人员。

第二步:失业人员办理

方式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一)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区(市)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在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在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方式二:网上办理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渠道之一进行网上办理。

1、进入“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成都就业】→业务经办栏下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直达链接:点击进入


1、进入“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后,点击【业务办理】→点击【微申报】-【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地点:

(一)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区(市)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在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在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成都各区就业局查询: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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