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5月5日,成都公积金进一步减少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不再提供职工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具体文件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减少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不再由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材料进行减少,自2018年5月5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不再提供职工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特此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4月
输入公积金贷款:查看公积金贷款条件以及流程
输入公积金:查看公积金个人账户
输入首付:查看商业贷款首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公积金】即可查询公积金业务办理预约入口、公积金按月提取条件、缴存及贷款的条件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