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12月26日零点起,成都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解除,预警解除后,限行如何变化?下面就来看看详细情况。
解除时间:12月26日零时
关于 12 月 26 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外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
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19〕41 号)统一安排部署,根据 12 月 25 日空气质量预测,未来三天气象扩散条件为中等及中等偏好,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及以下且将持续 36 小时以上,我市决定于 12 月 26 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预警正式解除前,继续执行各项应急措施。
限行区域: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
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具体措施如下:
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限行范围:成都绕城高速(不含绕城)以内所有道路
限行时间:工作日7:30~20:00
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
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
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星期六、星期日因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不实施“尾号限行”
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四)公共汽车、长途客运、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运、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六)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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