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地宝 > 资讯快递 > 关注民生 > 成都调整医保政策,这些措施与你息息相关
成都调整医保政策,这些措施与你息息相关
2019-07-23 15:55【我要纠错】

【导语】:成都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进行调整,成都本地宝将为你带来详情。

  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网消息,成都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期调整为保险年度上一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新生婴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期调整为出生之日起180天内;

  2020年1月1日起,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施统一费率,费率区间为0.5%至1%。

  原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要求,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调整大学生参保人员有关政策。

  1.自2020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参保人员待遇有效期按自然年度计算(含合并缴费的其他险种),待遇有效期从保险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大学新生参保第一年保险有效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2018至2019学年度大学生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有效期截止时间顺延至2019年12月31日。

  2.大学生门诊医疗费实行按人头付费,市医保局可根据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结余情况,核定人头付费标准。学校或指定的首诊医疗机构当年门诊医疗费出现缺口,可在医疗机构历年累计结余中弥补,历年累计结余不足以弥补当年门诊医疗费缺口的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解决。学校医疗机构或首诊医疗机构可将历年累计结余部分用于大学生健康体检、疾病预防,市医保局可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

  (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期间。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期为保险年度上一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婴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期为出生之日起180天内。

  2.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筹资期外参保,按个人筹资标准全额缴费。筹资期外参保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年复原退伍军人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待遇。参保缴费时间以税务系统记录的缴费时间为准。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一)参保缴费政策。

  2020年1月1日起,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施统一费率,费率区间为0.5%至1%。市医保局根据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运行和结余情况,确定每年缴费费率。

  1.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统账结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原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率(1%),与按年确定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率的差额,动态调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费率。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成年参保人员、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单独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条件的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年缴纳。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参保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不另行缴费,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基本医疗费中划入大病互助补充保险资金的比例,由市医保局在筹资文件中明确。

  (二)待遇政策。

  1.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符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支付,具体比例如下。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77%;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参保人员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中断4个月以后再缴费视为初次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参保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待遇有效期,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一致。

  三、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市医保局根据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的收支情况,确定参保费率。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人员,直接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2019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我市原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规定,按本通知执行。

手机访问 成都本地宝首页

  • 贺岁纪念钞2024预约时间

    2024龙年贺岁纪念钞预约时间为2024年1月3日22时30分至4日24时,四川地区预约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 四川医保新政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附详情)

    11月10日四川省正式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医保新政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 成都线上买药能刷医保卡吗?

    冬季来临,新冠、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高发,不少人都有买药的需求,但请广大市民朋友勿囤积和抢购药物。

  • 四川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纳入医保

    好消息,四川明确了将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同时也明确了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费用和试剂费用。

  • 成都医保关于近期诈骗短信温馨提醒

    近日,成都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近期诈骗短信温馨提醒,请大家加强宣传,注意防范,保护好自身信息和财产安全,不要点击陌生链接!

  • 凉山州关于暂停办理异地就医有关业务通知

    凉山州暂定于2021年10月下旬统一停机切换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切换期间暂停我州所有异地就医业务,下面就来看看具体通知。

  • 德阳市今日(9月14日)起暂停医保缴费

    德阳市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将于2021年9月统一切换到四川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在系统切换和上线期间,全市各项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将暂停办理。

  • 成都核酸检测可以刷医保吗?

    可以。1月28日春运即将开始,返乡人员需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医保报销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点之一,据了解成都核酸检测是可以刷医保的。

  • 四川医保开通亲情账户优化老年人医保服务

    四川省积极推进医保业务 “网上办”“掌上办”,目前可以在省政务服务网、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四川医保app上办理医保业务。而且在医保服务平台上开通了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功能,实现授权代理,方便老

  • 四川做核酸检测医保报销吗?

    目前,核酸检测已经纳入四川全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甲类诊疗项目管理,直接按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 四川新冠核酸检测纳入医保报销

    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疫情期间将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等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进一步统一了全省新冠肺炎病毒检测项目和医保报销政策。

  • 成都首款普惠式商业健康保险惠蓉保正式发布 59元保一年

    成都首款普惠式商业健康保险“惠蓉保”正式发布。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