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规范城镇居住小区(院落)防控管理的通知》中表明,严禁层层加码,小区(院落)不得采取以下过度过激行为,不能擅自封闭小区(院落)、单元、楼层、住户等区域。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规范城镇居住小区(院落)防控管理的通知》中表明,严禁层层加码,小区(院落)不得采取以下过度过激行为:
(一)擅自限制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60号文规定的健康证明、《健康情况申报卡》《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等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相关凭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等上述5类形式健康证明之一的返蓉业主和租住户进出小区(院落)。
(二)未经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擅自封闭小区(院落)、单元、楼层、住户等区域。
(三)对业主和租住户非法收取防疫保证金、押金等相关费用。
(四)其他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过度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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