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新冠核酸检测各机构收费标准不尽相同,具体费用可电话咨询当地机构,“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即单人单检项目价格调整至16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混合检测)”项目价格调整至3.5元/人次。
2022年5月27日起四川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再降价
5月27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一、“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即单人单检项目价格调整至16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混合检测)”项目价格调整至3.5元/人次,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详见附件)。
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调整至2元/人次,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最高限价6元/人次。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详见附件)。
检测价格项目表如下:(5月27日起实行)
稳步降低检测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对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开展了实地调研、成本测算和专家论证等程序,对核酸检测费用进行了调价。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项目价格调整至40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5混1)”项目价格和“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项目价格统一调整至10元/人次(详见附件),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
属于“应检尽检”的,按防疫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采用多人混检,也可采用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按要求,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要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具体详细情况,有需求的市民可以拨打电话了解预约。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将“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新型冠状病毒”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甲类诊疗项目管理,即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直接按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参保人员本次入院前门诊进行“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新型冠状病毒”的检测费用纳入本次住院总医疗费用,并按各地相关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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