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出台医保参保新政:取消户籍限制,以适应人口流动和应对人口负增长。扩大账户共济,连续参保可享激励。
四川《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9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主要呈现五大特点——
>>>“放”: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学生儿童可在常住地或就读地参保,大学生可按学制参保趸缴医保费,以适应人口流动和应对人口负增长。
>>>“扩”: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共济对象由家庭成员扩展至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费用上从支付居民医保费扩展至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自付医药费用,并已实现省内跨地区及跨省共济使用。
>>>“提”: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连续参保1年,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4000元。
>>>“奖”:建立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对当年未发生基金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其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同样提高4000元。连续参保激励与零报销奖励可叠加,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便”:通过数字赋能提升医保服务便捷化水平。深化医保码应用,推广“刷脸支付”、医保移动支付、“一码付”等结算方式,试点“医保钱包”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优化AI智能咨询等服务。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涵盖三个方面——
>>>完善促进参保政策措施:包括优化参保服务(取消户籍限制、落实持居住证参保、大学生趸缴等)、完善筹资待遇政策(困难群众资助、失业人员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扩大个人账户共济、提升门诊保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连续参保激励、零报销激励、中断参保约束及待遇等待期)。
>>>健全参保管理服务机制:从建立机制、参保管理、参保动员、优化服务、数字赋能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进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明确责任,协同做好全民参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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