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照《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双流区全区域已于2026年1月26日起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双流区全区域已于2026年1月26日起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区实际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行政区域(以下简称"本区管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东升街道、西航港街道、九江街道、怡心街道、黄甲街道、彭镇、黄水镇、永安镇、黄龙溪镇全域。
二、本区管辖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三、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由双流区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双流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110;双流区应急局举报电话:028-68031128;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28-85822751。
五、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有效期1年,自2026年1月26日起施行。2020年1月17日公布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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