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指南
2月4日起,青白江主城区及城厢场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1春节期间成都邛崃拱辰大道一线以南,站前西路—君平大道东段—东安大道—新邛路—东二路一线以西,滨江路—平原路—新南桥—滨江路—老南桥—大东街—邛窑大道南段一线以北的区域;文君街办渔村、临邛街办鹤鸣社区、西江村行政区域内;老南桥—大东街—土塘路—邛崃监狱南侧路面等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2021年1月1日起,都江堰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环路(青城路青城桥头、观景路紫宽路口)至外二环路永安大道(灌温路口至壹街区)区域(含永安大道)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2月11日和2月12全天,2月13日至2月17日和2月26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崇阳街道、崇庆街道、街子古镇、元通古镇等区域设置了禁燃区域,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温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柳城街道、天府街道、涌泉街道、公平街道、永宁街道、万春镇行政区域。
鹤山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起成雅高速蒲江站外十字路口—沿顺城路—驭仙桥—蒲霖路—蒲阳路—新南桥—围城西路—双拥路—了翁路—清江大道下段—清江大桥—清江大道—成雅高速蒲江站外十字路口沿线以内和沿线外侧50米范围内的区域。
在龙泉驿区主城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双流区全域及其他区(市)县政府明确划定的禁放区域,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为满足群众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增加喜庆氛围的愿望,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邛崃市城区实际,在禁燃区域内确定了4处烟花爆竹临时燃放点。
(一)2021年2月11日20时至2月12日3时; (二)2021年2月26日20时至2月27日3时。
春节期间关于成都烟花爆竹燃放,成都各区(市)县应急局、公安局值班举报电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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