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最高8000元购车红包!大邑2026首轮汽车消费奖励火热开抢!本次大邑县汽车消费奖励活动,采用“消费者先购买,政府后奖励”形式进行。
大邑2026首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活动内容
本次大邑县汽车消费奖励活动,采用“消费者先购买,政府后奖励”形式进行。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大邑县汽车销售企业购置非运营家用乘用新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上牌(不限区域),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统一发放购车奖励。购车奖励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同一自然人在本次活动期间仅限申请及享受1次补贴。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重复享受四川省《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5〕9号)中“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相关政策。本次汽车消费奖励不与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使用,消费者和所购车辆不可重复享受成都市《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奖励。
活动时间
1
购车时间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31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2
车辆注册登记、上牌时间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3
奖励申请时间
2026年2月6日10:00:00至2026年4月10日23:59:59(以申请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奖励“申请日期”(即申领页面中用户“提交申请”的日期)应不早于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开票日期”。上述新车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有关规定。
4
资料审核及奖励发放时间
预计在奖励申领结束(2026年4月10日)后3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对用户提交申请的审核。审核完成后,拟奖励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统一发放购车奖励。
特别提醒
1. 活动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查看审核状态及奖励发放进度,如因未留意到相关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 因资料审核不通过产生的候补名额,根据审核进度动态释放。
3. 奖励将发放至用户首次登录本页面时授权访问的云闪付注册手机号,请用户在资料申请、奖励发放和奖励资金使用过程中,勿修改、注销该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因用户修改、注销手机号造成的发放失败和使用问题由用户自己承担。
4. 本申领页面仅限在境内(不含港澳台)登录打开,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在对应活动页面按照要求填录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资料供审核。
咨询电话
县商投局:028-88210781
云闪付客服:95516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奖励对象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大邑县汽车销售企业购置非运营家用乘用新车,且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消费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费者)。
奖励标准
本次大邑县汽车奖励活动共计资金300万元,共含2000元、4000元、6000元、8000元4种奖励档次,本活动实行总额控制,不固定每档次名额,根据发票中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划档,额度有限,以消费者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具体奖励标准为:

注:“购车发票价格”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本次活动允许降档申请。例如,购买 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35万元(含)以上的家用乘用新车,可申请8000元档补贴;但在活动总剩余额度大于6000元又不足8000元时,可申请6000元档补贴;若活动总剩余额度大于4000元又不足6000元时,可申请4000元档补贴,以此类推。
本次活动不允许超档次申请。例如购买 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在5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家用乘用车,只可申请2000元档次奖励,否则该申请将在审核过程中被驳回,该申请作废。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2. 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票日期需在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
3. 新购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新车注册日期需在2026年2月3日—2026年4月10日期间)主、副页。
4. 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登记日期需在2026年2月3日—2026年4月10日期间)第1、2页。
5. 购车款项支付凭证。
特别提醒
1. 请上传有效购车支付凭证。POS小票、收据、贷款合同、置换合同等均可以作为支付凭证,置换合同和贷款合同应至少上传金额页和盖章页。
2. 为保障消费者购车行为的真实可核验性,除通过金融分期付款(如银行贷款,汽车金融公司贷款等)部分之外的其他支付行为,通过银行卡POS刷卡方式实现的,需要保留POS小票作为消费奖励申请及核验依据。
奖励申请流程
1
提交资料初步锁定奖励名额
申请人登录本人云闪付APP账号,点击“首页”(左上角城市选择成都)“四川消费券”,选择“成都市”,点击“成都汽车、购房补贴”,进入“大邑县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专区,选择“2026年大邑第一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支付凭证等资料,提交成功后初步锁定奖励名额。
用户所提交的申请在进入“审核中”状态前,申请人仍可点击活动页面底部“我的申请”对资料进行修改,进入“审核中”状态后不可修改。请申请人确认资料上传成功,确保所提交资料符合活动要求且清晰、真实、完整,因申请人操作失误、错传漏传等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
在奖励申请时限内,奖励剩余额度将根据申请情况实时更新。活动主页面显示当前剩余额度大于2000时,用户可进行奖励申领资料的上传及信息录入,但可能在资料上传及录入完毕后提交时出现因额度不足导致提交失败的情况,是因为有用户先于该申请完成提交并占用了活动的剩余额度。
2
材料审核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将不予通过,资料存在错漏的将予以退回修改,最晚需在2026年4月25日23:59:59之前完成修改,逾期未修改视为放弃申请奖励。
申请人登录本人云闪付APP账号,点击“首页”(左上角城市选择成都)“四川消费券”,选择“成都市”,点击“成都汽车、购房补贴”,点击底部“我的申请”查询审核进度。审核时限将根据本次消费奖励申请情况及实际审核工作进度适时调整并公告。
3
对外公示
审核完成后,将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以具体通知为准。
4
奖励发放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对应档次,3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以云闪付APP红包形式发放至申请人本人云闪付APP账户。
其他事项
1.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奖励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奖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上传资料,在上传资料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确保身份证件、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行驶证上机动车所有人均为同一自然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与发票为同一辆车,且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日期等均符合活动要求,资料真实、清晰、完整,否则申请将不予通过,耽误申领奖励时间、未能领取奖励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3.活动期间,因申请人操作不当、申请人委托他人操作不当或申请人所在地区网络故障、支付平台网络故障、电信运营商故障、其他第三方平台限制等非大邑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及银联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的申请人无法参与活动或参与失败,大邑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及银联不为此承担责任。
4.如发生多发错发、申请人重复申请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置换补贴或经过再次核实申请人不符合参与活动要求(例如出现申请人解除车辆购买合同,退回车辆、发票作废等)等情形的,大邑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有权不予发放补贴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申请人需按要求在限期内将已发放的补贴金额全额退回转入大邑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指定银行对公账户。对拒不退回的申请人,大邑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及相关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大邑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申请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