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彭州市公租房租金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等情况按照廉租租金、非廉租租金和市场化租金三档执行,具体的配租面积和补贴见正文。
彭州市公租房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等情况按照廉租租金、非廉租租金和市场化租金三档执行(按建筑面积计租)。
(一)廉租租金现执行标准为0.8元/平方米/月计取。
(二)非廉租租金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赁价格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确定,当前执行主城区租金标准为4元/平方米/月;
非城区租金标准为2元/平方米/月。向进城务工人员(居民户口簿中登记职业为农业劳动者)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含部分家庭成员为农民工的混合家庭)租金水平按市场租金的50%左右确定,执行主城区租金标准为3元/平方米/月。
(三)市场化租金执行标准为主城区西南新村、二园区点位为5.5元/平方米/月,其余主城区点位为5元/平方米/月;非主城区点位市场化租金执行标准为3元/平方米/月。
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需调整上述租金标准的,由市住建局作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
彭州市公租房租金减免比例
租金减免标准参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申请租金减免及审核规定》(成房发[2015]76号)和《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彭府办[2015]13号)执行,租金减免标准如下:
(一)低保(个人)家庭租金减免20%。
(二)普通残疾(个人)家庭租金减免20%。
(三)家庭成员均在60岁以上租金减免50%。
(四)特困人员租金减免80%。
(五)残疾军人租金减免100%。
(六)失独家庭租金减免100%。
物业管理费补贴标准参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物业服务费补贴规定》(成房发[2015]75号)执行,物业补贴标准如下:
(一)低保(个人)家庭物业补贴80%。
(二)低收入(个人)家庭物业补贴50%。
彭州市公租房实物配租面积标准
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配租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平方米。其中保障对象为个人的,只能选择套一户型。
对建筑面积超出65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65平方米及以内按照非廉租标准缴纳租金,超出部分按5元/平方米/月租金缴纳(其中西南市街新村保障点位超65平方米的按5.5元/平方米/月租金缴纳)。
实行实物配租的家庭,按家庭人口对应保障,单身职工配租25平方米左右;两人户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两人及以上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40平方米左右;3人户及以上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60平方米左右。
信息来源:彭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57/2023-01/09/content_9c14fd3579a04633939b04554a123988.shtml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彭州公租房】可获取彭州市公租房最新配租消息,查看申请材料,申请条件、申请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