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教育发布了成都市武侯区其他政策入学申请须知事项,包含了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藏干部人员子女、集体户子女、外籍及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抗疫一线人员子女等对象!
其它入学政策包含对象:
1、高层次人才子女
一、适用对象
经省人事厅、市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所需材料
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一)《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人与学生的户口薄(不在同一户籍或申请人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三)高层次人才认定部门的证明材料(省人事厅、市人社局签章);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签章,留单位电话备查);本人工作证;
咨询电话:028-85061586(小学)
028-85077562(中学)
2、进藏干部人员子女
一、适用对象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进藏工作的非西藏籍贯干部职工子女,包括进藏在职、离退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股份制企业)、驻藏部队(武警部队)、在藏投资注册并实际经营三年以上非公股份制企业进藏工作干部职工(含西藏驻内地办事机构、学校、国有企业)子女。
二、所需材料
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一)申请人在西藏工作的单位证明;
(二)本人工作证(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需提供单位社保证明;非公企业和西藏驻内地办事机构、学校、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需提供三年以上的工作证明材料,如工资单等);
(三)申请人与学生的户口薄(不在同一户籍或监护人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的武侯区房产证或成都市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原籍在武侯区的户籍证明)。
咨询电话:028-85061586(小学)
028-85077562(中学)
3、集体户子女
一、适用对象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成都市武侯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以外户籍。
二、所需材料
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的集体户籍证明;
2.申请人与学生的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等);
3.申请人在武侯区合法居住证明(如本人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等);
4.申请人的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28-85061586(小学)
028-85077562(中学)
4、外籍及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
一、适用对象
在武侯区居住的外籍及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
二、所需材料
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一)申请人及适龄少年儿童的身份证明材料
1.外籍人士为其子女申请入学:提供申请人及子女在有效期内的护照及有效中国签证证件;
2.港澳台籍居民为其子女申请入学:提供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为适龄外籍、港澳台籍子女申请入学: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在蓉户籍证明(或成都市居住证);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国(境)外出生证明、有效外国护照及有效中国签证证件;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申请人与学生的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等,外文证明材料需在公证处进行中文翻译公证);
(三)申请人在武侯区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核定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或本人房产证);
(四)申请人在蓉投资(或工作、学习)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28-85061586(小学)
028-85077562(中学)
5、抗疫一线人员子女
一、适用对象:由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认定符合优待条件的医务人员子女。
二、所需材料: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入园申请表;
2.申请人与学生的户口薄(不在同一户籍或申请人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3.申请人在武侯区的居住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备案凭证)。
咨询电话:028-85061586(小学)
028-85077562(中学)
登记平台:【武侯教育】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读中小学】——【其它政策入学申请】
办理时间:
小升初家长:
请于4月16日9:00至4月26日17:00申请办理。
小一入学家长:
请于5月13日9:00至5月20日17:00申请办理。
小学转学的家长:
请于6月3日9:00至6月11日17:00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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