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成都市蒲江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已经出炉,本地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入学政策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蒲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一、今年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将单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保障范畴。二是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公办学校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可能就读不同学校的,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家长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公办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都须先进行信息采集吗?
答:是。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无论是报读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均通过蒲江县教育局指定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结果查询、学位确定等。
三、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采集什么时候进行?
答:适龄儿童均须于5月10-21日登录平台,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和完善个人信息。
四、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参加小学报名吗?
答:不能。今年在蒲江县入学报名的适龄儿童,须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
五、小升初信息采集什么时候进行?
答:学生于 4月20-27日登录平台,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和完善个人信息。
六、民办学校什么时候报名?可填报几个志愿?
答:成都市内民办学校报名,以各个学校5月30日起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民办学校志愿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作修改。
七、民办学校可以到现场报名吗?可由学校组织录取吗?
答: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不得现场报名,也不得自行组织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属地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录取。
八、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是怎么样确定的?民办学校可以拒绝接收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吗?如果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可以放弃吗?
答: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学校制定,报属地教育局审核,主要面向本地招生。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同时,如果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和学生可以放弃。为了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希望家长在网上报名前,须了解民办学校的收费情况、办学条件等相关信息,根据孩子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报名并填报志愿。
九、蒲江中学实验学校怎样招生?
答:蒲江中学实验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同时也进行初中招生。具体招生办法以招生简章为准。
十、参加社会机构和个人组织的“占坑”考试,或者“找关系”,或者“出钱搞定”暗箱操作有用吗?
答:没有用,不可信。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招生入学的文件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同时,电脑随机录取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随机确定学位的过程。个别不法份子利用录取的随机性和家长的迫切心理,宣称可以暗箱操作,找关系或者出钱,帮助家长学生取得学位,借机骗取钱财。各位家长要擦亮眼睛,不要相信这些欺骗行为,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此类违规违法行为,可向教育(电话:88554986)、公安(电话:110)部门举报。
十一、如何最终确定学位?
答:已被蒲江县小学录取的学生家长须于6月28-29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已被蒲江县初中录取的学生家长须于7月13-14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默认就读公办学校。蒲江县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蒲江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十二、蒲江县招生入学优抚对象有哪些?如何申请?
答:申请在蒲江县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家长或者指定监护人,于5月20日前到蒲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见下),符合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1.军人子女需提供的材料:军人身份证明、本人及子女的户籍证明、成都市警备区(盖章)审核材料、子女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
2.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提供的材料: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出具的《关于商请落实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的函》、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蒲江县户籍户口本。
3.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提供的材料:蒲江县组织部人才办认定材料(盖章)。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需提供的材料:蒲江县应急管理局认定材料(盖章)。
5.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需提供的材料:蒲江县卫健局认定材料(盖章)。
6.进藏干部子女入学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进藏工作的非西藏籍贯干部职工子女,包括:进藏在职、离退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股份制企业)、驻藏部队(武警部队)、在藏投资注册并实际经营三年以上非公股份制企业进藏工作干部职工(含西藏驻内地办事机构、学校、国有企业)子女;父母原籍或父母房产所在地为蒲江县。
需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证明信函、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屋信息摘要均可)。
7.援藏援彝干部子女入学需提供的材料:县委统战部审核认定材料(盖章)。
8.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的材料:旅行证。
十三、蒲江县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鼓励残疾儿童少年到就近公办学校随班就读。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到蒲江县特殊教育学校、蒲江县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有条件的可以到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邛崃盲聋哑学校等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适合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由县教育局安排送教上门,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学全学。
十四、蒲江县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蒲江县外户籍,在本县居住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办理流程为:
一是网上申请。4月20日至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申请办理。
二是资料上传。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申请人系就业务工人员,还需提交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是结果告知。对未通过审核的,通知申请人到现场补足相关材料。对通过审核的,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到蒲江县鹤山街道、寿安街道就读的随迁子女入学按《蒲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蒲教发〔2017〕6号)执行。家长应于5月20前日向蒲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入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规范性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 截止2021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 截止2021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蒲江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十五、蒲江县拆迁户子女如何入学?
答:家长可持政府相关拆迁证明材料(拆迁协议须有就读小孩名字)于5月20日前蒲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入学申请。住房安置拆迁户子女入学既可在原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安置小区所在地就近入学(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登记)。货币化安置的拆迁户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十六、蒲江县集体户子女如何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蒲江县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本人为外地户籍,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20日前向蒲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入学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符合条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十七、今年公办学校有没有增加?
答:有。新设置文靖学校,主要招收“了翁社区、体泉村、狮子树村、西来镇高桥社区和大田村”以及县上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等,其中西来镇高桥社区和大田村也可以大兴、西来就近入学。北街小学、鹤山初中不再招生该区域学生。学校现位于鹤山北路92号,2022年搬迁至蒲塘路职业中学校区(届时职中迁建至寿安),教师由教育局在全县统筹优秀老师组成。今年小学新生安排在北街小学文庙校区就读,初中新生安排在文靖学校现校址就读。
2021年成都市蒲江县小学一年级、小升初入学指南:
入学对象
(一)小学:优先安排截止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蒲江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县域内完成小学相应学业的学生;在县外就读的蒲江县户籍完成小学相应学业的学生。
(三)其他适龄需要入学的特殊群体子女。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二)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县教育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划定服务范围。学位紧张的区域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合理预期。
(三)坚持公民同招。县教育局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公告、广告须提前报经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组织实施
(一)统一网上报名。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网络平台上自愿选择且只能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二)统一组织录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学校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补录方案须报经县教育局备案后实施。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三)统一公开信息。县教育局适时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绿色蒲江、蒲江现代田园教育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录取结果、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组织政策宣讲“进小区、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幼儿园、小学要通过班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分别向在园儿童家长、在校学生及家长讲清楚招生入学政策。
(四)关心特殊群体
1.随迁子女入学。外地户籍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和成都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相关规定办理,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蒲江县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到鹤山街道、寿安街道就读,按照《蒲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蒲教发〔2017〕6号)执行。监护人于5月20日前向蒲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入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蒲江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等稳定就业和稳定居住的相关规范性证明。
2.残疾儿童入学。各校要积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及其家长的工作,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要坚决做到零拒绝。动员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到蒲江县特殊教育学校、蒲江县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有条件的可以到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邛崃盲聋哑学校等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适合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由县教育局安排送教上门,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学全学。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监护人于5月20日前到蒲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集体户子女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蒲江县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本人为外地户籍,由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20日前向蒲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入学申请,统筹安排解决,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
5.拆迁人员子女入学。由监护人持政府相关拆迁证明材料(拆迁协议须有就读小孩名字)于5月20日前向蒲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入学申请。住房安置拆迁户子女入学既可在原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安置小区所在地就近入学(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报名)。货币化安置的拆迁户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6.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蒲江县就学,由监护人于5月20日前向蒲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其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公办学校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就读不同学校的,为方便家长接送,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县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家长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因疫情等原因不能按时报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工作要求
(一)加强控辍保学。各镇、街道和学校要完善并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经就读幼儿园和所在村(社区)审核并报蒲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批,同意后可延缓入学。
(二)规范办学行为。县教育局将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监管,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招生入学、均衡分班等办学行为;完善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5月1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活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性招生宣传。未报经县教育局备案,学校不得对外发布招生信息、开展招生咨询、组织校外学生及家长探校等活动。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三)严肃招生纪律。县教育局公开举报电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征信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88554986 88552708
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小升初入学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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