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发布了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眉山市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眉山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其中,属仁寿县的在县行政审批局办理。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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