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人才公寓优惠政策包括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出售,每种有对应的优惠方式,ABCD类人才享有不同的优惠面积。
成都人才公寓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人才公寓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出售,每种有对应的优惠方式。
一、先租后售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人才考核评价合格的,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所租住房,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5年租赁期间,区(市)县应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租金价格的25%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二、共有产权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价格按份额购买人才公寓,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份共有不动产权。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动产份额比例为75%,其余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以共有产权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可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
取得完全产权前,人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并按市场租金价格支付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所持有份额的租金。区(市)县可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给予人才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三、优惠出售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性优惠。
以优惠出售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人才须在我市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2年及以上,方可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四、优惠标准
《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符合条件均可租购人才公寓。其中:
A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B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C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D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E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F类人才享受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资格但不享受优惠。
A、B、C类人才可不受工作单位注册地限制跨区域优惠购买人才公寓。
选择先租后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补贴,租住满5年后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选择共有产权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在初次购买时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全份额购买;
选择优惠出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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