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有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买卖、赠与、市场租赁),且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
成都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后还可以买卖吗?
自有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买卖、赠与、市场租赁),且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
其他义务事项
1.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除具备租赁住房的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已取得权属证书,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限制信息,符合安全要求且具备基本入住条件,无租赁关系。
2.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超过市场租金的90%,且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市场租金按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定期发布的《成都市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执行。
3.保障性租赁住房必须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出租给符合条件,且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4.遵守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其它规定。
5.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未作出明确规定的,遵从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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