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新津区人才公寓可以采取先租后售的方式进行租赁,按人才类别标准享受租金补贴,租金补贴金额按月计发,不足1月不予补贴。
成都新津区人才公寓怎么租赁?
选房结束后,先租后售的人才公寓房源未达到入住条件的,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与人才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协议明确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时限等内容。租赁意向协议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制定。
房源达到入住条件的,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租金标准及缴交方式、租赁期限、入住时的市场价格、人才考核评价、违约责任及退出方式等内容。租赁合同采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工商部门制定的范本。
先租后售的人才公寓市场租金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租赁期间,年租金价格涨幅一般不超过5%。
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前,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确定房屋入住时的市场价格,作为5年租赁期满后的销售价格。入住时的市场价格参照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确定。
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前,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区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人才自有产权住房、劳动合同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复核。
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与人才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住人才公寓的人才按以下方式缴纳租金、领取租金补贴。
(一)入住后,自行向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全额缴纳租金。
(二)按人才类别标准享受租金补贴,租金补贴金额按月计发,不足1月不予补贴。租金补贴按年度结算(从租赁协议生效日起,每满一年结算一次;租赁未满一年的,租金补贴按实际租住时间进行结算)。
(三)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合格后,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发放已缴纳租金的补贴部分。
5年租赁期间,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照A、B类人才实行租金补贴100%,C类人才实行租金补贴70%,D类人才实行租金补贴60%。
政策来源:新津区人民政府http://www.xinjin.gov.cn/gkml/cdsxjqgycsjsj/qtwj/16478357054156595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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