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0月9日新都区发布(《新都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新都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以下措施。
第一条 购房就学支持
为有效化解教育资源与学位需求供需矛盾,促进合理化分配,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若其子女有入学(园)需求,经公安预审具备落户条件,在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园)的基础上,参照新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园)办法,可在新建住宅购房片区的区属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园)。
第二条 团体购房支持
为推动产城融合,促进职住平衡,鼓励社会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职工团购新都区新建商品住房。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同一机构组织内部职工在新都区累计购买20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给予5千元消费券;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的每套给予2万元消费券;144平方米以上的每套给予3万元消费券。
第三条 以旧换新购房支持
1.在2024年1月1日至措施有效期满后12个月内出售自有商品住房,并在措施有效期内在新都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补贴5千元消费券;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的每套补贴2万元消费券;144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补贴3万元消费券。
2.支持房地产企业自主让利。鼓励房地产企业对在新都区参加住房“以旧换新”的购房人给予2%-5%不等的优惠。
第四条 人才购房支持
鼓励人才扎根新都,对符合《成都市新都区人才分类目录》标准条件的A、B、C、D、E、F类人才,在新都区创新创业就业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按照单套建筑面积最高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80平方米、60平方米标准,给予人才每平方米300元的消费券。
附则
1.本措施自2024年10月X日至2025年10月X日试行,试行期满后按法定程序根据市场情况作进一步修订。
2.以上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以最高档购房补贴标准为准。
3.本措施由新都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牵头负责解释。其中,第一条由新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第四条由新都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来源:新都区人民政府https://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4-10/09/content_a2ac2ca3d4ac4f31a8c848e6c277b8c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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