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由家庭户主向户籍所在各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郫都区廉租房申请流程
1、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由家庭户主向户籍所在各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各镇(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就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应审查原件)、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步审核。镇(街道)和社区(村)应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县房管部门。
3、县房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住房状况进行审核。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县房管局委托县民政局对其收入进行审核。
4、县民政部门自收到委托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出具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意见书,并反馈县房管部门。
5、经上述审核符合规定的,县房管部门将在申请人户籍所在镇(街道)和网络、电视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均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房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镇(街道),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房管部门申诉。
6、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实行一年一审制度,县房管部门应会同民政、各镇(街道)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进行年度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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