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市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二批次位于锦江区潘家沟村10组,现按照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进行登记。
成都市锦江区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二批次)已达到租售条件,现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租售。取得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公寓安居资格的人才,可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确定的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自愿选择一种安居方式,租购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二批次)相应房源。现将租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地址: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潘家沟村10组
面积:总占地面积约23.98亩,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15988.2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9199.54平方米,容积率约2.0,绿地率35%。
房源情况:项目为住宅项目,住宅共计300套,建筑面积区间约77-121㎡。本批次租售3、5、6、8号楼,房源共计150套,其中建筑面积约77㎡户型34套(两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约99㎡户型34套(三室两厅两卫),建筑面积约121㎡户型82套(四室两厅两卫)交房时间预计为2026年9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
价格: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二批次)挂牌清水均价约26300元/㎡、装修价格为3000元/㎡。租金价格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由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登记事项
(一)登记对象:2024年7月20日(含2024年7月20日)前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包括: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锦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锦江区及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人才安居资格可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查询。
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具体网址为:点击进入
(二)登记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
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2024年7月20日17:00之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租购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二批次)。
按照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人才安居资格初审通过后,相关资格信息须通过人才安居服务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最终确认人才安居资格。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在2024年7月20日(含20日)前取得资格,务必提前通过成都市人才认定系统和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提交安居资格申请,并按照要求正确上传相关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三)登记流程:
1.报名登记。符合登记报名条件的人才,如有租购意愿,应先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二批次)租售登记报名(人才安居服务网租售登记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2.预约看房。有意向的购房人可拨打电话028-69309999(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每天9:00时至18:00时)进行看房预约。
3.提交资料。人才按照预约时间,携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至成都市锦江区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示范区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并初步选择意向安居方式。
4.资格复核。登记报名截止后,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牵头在7天内,完成人才安居资格复核,之后由成都弘锦寓林实业有限公司将复核结果、选房顺序、选房时间和选房规则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三、租售流程
(一)选房:计划2024年8月4日(含4日)前(若有变化提前通知),由成都弘锦寓林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和选房时间,提前3天通知资格复核通过的人才公开选房。人才选房顺序按照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人才条件并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先选,高端人才按照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类别的人才以取得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房。选房后须签订选房确认单,选房结果在项目现场公示,每日选房情况于次日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通过资格复核的人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的,延至最后批次选房,如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
(二)签订合同。选房结束后,人才最终确定安居方式,与成都弘锦寓林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租售意向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人才公寓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具体情况可通过《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详细了解,《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公示,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二批次)具体房源售价和政策优惠,可至项目现场咨询了解,也可向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咨询了解。
(二)取得人才安居资格,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提交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人才安居资格依然有效。
(三)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五)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住房租售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成都弘锦寓林实业有限公司举报电话:028-85913110。
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28-84531499 。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86511559。
附件: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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