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人才公寓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出售,人才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成都人才公寓租售方式
人才公寓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出售,人才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先租后售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人才考核评价合格的,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所租住房,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5年租赁期间,区(市)县应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租金价格的25%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共有产权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价格按份额购买人才公寓,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份共有不动产权。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动产份额比例为75%,其余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
以共有产权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可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前,人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并按市场租金价格支付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所持有份额的租金。区(市)县可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给予人才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优惠出售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性优惠。
以优惠出售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人才须在我市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2年及以上,方可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成都人才公寓超出优惠面积规定
各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如下:
A类不超过200㎡;B类不超过120㎡;
C类不超过90㎡;D类不超过70㎡;
E类不超过60㎡;F类人才享受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资格但不享受优惠。(部分区现在已经放宽至F类可享受50㎡优惠,如天府新区、双流区)
选择先租后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补贴,租住满5年后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选择共有产权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在初次购买时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全份额购买;选择优惠出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可直达人才安居资格申请入口,查看ABCDEF类人才标准及人才公寓优惠政策,查看成都市各区县人才公寓最新房源登记消息,配套设施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