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实施,详见正文。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政策内容
《通知》施行之日起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两位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相关问答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期限是只需要符合《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即可吗?
《通知》未尽事宜,仍按原有规定执行。比如贷款期限不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办理商转公贷款的,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还款期数。
2、如果某位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延迟到61岁11个月,贷款到期日是适用“男性不超过68周岁”,还是适用“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66岁11个月呢?
出生时间在1965年1月至1976年8月期间的男性,虽然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不满63岁,但贷款到期日可按不超过68岁执行。同样,出生时间在虽然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8岁但贷款到期日可按不超过63岁执行。
3、如何理解“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主要适用于法定退休年龄另有规定的群体,比如,如果某类人群法定退休年龄调整为65岁,那贷款到期日可按不超过70岁执行。
信息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s://mp.weixin.qq.com/s/7FXTi1dJzrp81r_yHTwB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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