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成都温江区购房补贴消费券的使用完成分为出示使用、使用审核、公示、兑付几个步骤。
第一步:出示使用
申领到电子消费券的持有人须在20个自然日内新购买商品住房或车位,与开发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后申请使用。
电子消费券持有人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向开发企业出示电子消费券,开发企业与持有人(即购买人)确认交易。开发企业按系统提示填报或上传已成交住房(或车位)的相关信息(填报项目名称、开发企业名称、房屋唯一号、成交总价、认购时间、首付款支付比例及金额、按揭贷款比例及金额,上传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填报完成后由购买人及开发企业共同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交易”和“申请使用”。
第二步:使用审核
由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住房(或车位)购买人提供的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将不予通过并标记原因。资料存在缺漏的将予以退回,申请人须在退回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仅有2次修改机会),逾期未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后期将无法再次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温江住建”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进度。(在审核公示完成前,即使审核通过,查询审核状态仍显示为“审核中”)
第三步:公示
经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温江住建”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的次日,申请人可在“温江住建”微信公众号内查询最终审核结果(在公示完成前,即使审核通过,查询审核状态仍显示为“审核中”)。审核结果显示为“通过”后,购房(车位)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开发企业提供并签字确认消费券资金兑付的本人有效收款账户信息(含账户名、卡号、银行卡复印件)。
第四步:消费券兑(代)付
消费券使用审核通过的购房(车位)人在向开发企业支付全部剩余房款(车位款)后,开发企业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开发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购房(车位)人办理消费券兑(代)付手续。开发企业办理完成后在系统上上传转账凭证、购房(车位)人收款确认书、买卖合同备案表等资料并申请资金结算。开发企业须将消费券对应的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到购房(车位)人本人银行账户,不得通过现金兑(代)付。
第五步:消费券资金结算
开发企业在向购房(车位)人办理完消费券兑(代)付手续后,按照2025年消费券合作协议相关约定提供相关兑(代)付凭证,与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消费券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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