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阿坝师范学院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5名,岗位要求、报名方式等见正文,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7日。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愿到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阿坝师范学院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者必须在报到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须与所应聘岗位“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两栏的要求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编制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共计5名。(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阅读公告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络在线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者登陆本公告发布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在线报名方式进行,阿坝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于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7日在以上公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者在2023年1月7日24:00前登陆阿坝师范学院在线招聘网站实名注册个人新用户,完善个人简历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请随时关注学校在线招聘网站页面,学校将及时反馈资格初审结论到应聘者页面。
(三)现场确认
收到初审合格通知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1月8日下午14:00:—17:30,到学校行政楼五楼513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2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即可)。
5.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6. 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单,盖教务处鲜章或网络打印公章。
7.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在招聘过程中如果调整及补充事项,由我校在阿坝师范学院官网、学校网络在线招聘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五、笔试与面试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成绩:百分制。对考官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聘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 ×60%
(一)笔试
1.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知识》共1科,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参考教材详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23年1月10日(周二)上午在阿坝师范学院(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树人楼A、B栋的教室内。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于2023年1月10日12:00前在阿坝师范学院官网、阿坝师范学院网络在线招聘网站公布,报考者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或学校在线招聘网页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10日14:00前到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参考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
教学岗位:说课
教学岗位以说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8—10分钟。说课结束后,现场回答专家提问。应聘者准备说课稿(纸质及多媒体课件)3套,重点从掌握专业知识情况、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应聘者根据评委抽取其中的1套说课稿进行脱稿说课(注意:纸质说课稿及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周二)下午14:00
面试地点通过阿坝师范学院官网、学校在线招聘网站同时发布,请随时关注。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注意事项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资格审查和确定聘用名单
(一)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其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区或公安机关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函询,函询结果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二)确定聘用名单、公示
将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最终名单,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后报学校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党委常委会审批。拟聘用人员在阿坝师范学院在线招聘网站及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进行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应试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阿坝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一)报送材料
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人员由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待业证明。
(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阿坝师范学院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阿坝师范学院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原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2005年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62332559(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2332717(阿坝师范学院纪委办电话)
附件:
1.阿坝师范学院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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