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简阳市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1月8日
因工作需要,简阳市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简阳市马号街33号,简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2楼,联系电话:028-27232276。
3.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简阳市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4.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30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5.报考人员现场须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1份;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获奖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3.面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报名未达比例的,经本单位研究后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若面试当日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5.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6.面试考试时间、地点、成绩等相关考试信息将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考试信息一栏公布,由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我单位研究,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正式用工关系。用工期限为2年,最低服务期限6个月,其中试用期2个月。
四、编外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简阳市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工资按规定执行。
(三)正式用工后待遇: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简阳市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简阳市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27219289
咨询电话:028-2723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