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2月发布了编制外招聘的公告,招聘人数35人,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8日10:00至2024年3月12日17:00止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员等工作人员35人。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无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乐山师范学院编制外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相关办法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聘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已在乐山师范学院工作的在编及编制外聘用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招聘人员按学校编制外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待遇按照《乐山师范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乐师院人〔2016〕26号)执行。本次招聘名额为3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岗位调整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为网络报名。报考者请登陆乐山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lsnu.edu.cn/hrzp/)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8日10:00至2024年3月12日17:00止。每位报考者只可填报一个岗位,且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如下:
(1)身份证。
(2)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乐山师范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者需原工作单位出具有效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所具备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活着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非在职人员提供待业或失业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乐山师范学院人事部通过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络审核,请报考者严格按照报名要求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并随时关注报名进度。因报考者未按规定填报、上传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学校将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4年3月13日12:00前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上向社会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4年3月13日12:00后登录公招报名系统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现场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科,其中专任教师岗位为《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其他专技岗位和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能力》。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见《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聘用)笔试复习参考资料》(附件2)。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3月19日在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面试名单于2024年3月22日前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3月25日17:00前的工作时间内以电话联系(0833-2278212)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2024年3月26日17:00前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专任教师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实验技术人员、其他专技岗位、管理职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资格审查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3月26日前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 《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公招报名系统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 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乐山师范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在职人员提供待业或失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 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其他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被审查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而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与递补最后一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乐山师范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后公布,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资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1)专任教师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专业知识运用等要素,试讲内容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其他专技岗位、管理职员岗位: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作考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作面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作考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四)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学校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乐山师范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其他报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乐山师范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乐山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师范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常委会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常委会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常委会审核确认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拟聘人员审核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印发确认通知。
十、办理聘用手续
乐山师范学院凭确认通知,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乐山师范学院通知为准)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等手续。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不再递补。若人事档案经审查发现有不实、违纪、违法等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单位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四川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3-2276212(乐山师范学院人事部)
监督电话:0833-2276324(乐山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聘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聘用)笔试复习参考资料.docx】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招聘】,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校招聘】即可查看成都及周边学校教师等岗位招聘最新消息、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岗位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