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两年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房屋转让如下:
《通知》优化住房交易条件。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常见问答:是否所有新购买住房都是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答:不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规定,新购买的住房在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可进行转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满3年也不得转让,也不得进行合同备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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