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月或上一年平均工资)乘以缴费比例,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医保基数最新消息: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调整↓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各区(市)县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市)县税务局: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2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0220元(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办发〔2019〕17号)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60%(4511元/月)和300%(22555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80%(6015元/月)执行;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100%(7518元/月)执行。
三、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24年7月属期起的医疗保险费,按上述基数标准执行。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4年6月26日
政策来源,成都医保局,链接:https://cdyb.chengdu.gov.cn/ylbzj/c129005/2024-06/28/content_77ad1b17ed8d436b8555637989e905f9.shtml
最新缴费标准:
一、成都市用人单位及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相关政策
1.成都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220元的60%(4511元/月)和300%(22555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执行。
2.2024年7月1日起,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80%(6015元/月)执行;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100%(7518元/月)执行。
3.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24年7月属期起的医疗保险费,按上述基数标准执行。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w0_k0zwN0fkjHwKCsHTlg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医保】,获取四川医保公共平台入口、缴费档次、查询/缴纳/补缴入口及指南、可直接向小编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