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关于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四川共有产权房每个申购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根据《关于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每个申购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供应对象:
坚持因地制宜,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以面向城镇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符合有关规定的城镇稳定就业且无房的各类人才,可优先安排。每个申购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房源筹集渠道
各地要充分研判住房市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建立以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安置房、限价房转化,商品房配建、集中供地新建等多元化的房源筹集方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须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共有产权住房筹集建设要求、配建比例、产权归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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