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直接进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的“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界面,点击“我要出租”,上传相关资料后完成房源入库。
成都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流程
直接进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的“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界面,点击“我要出租”。
进入到“个人出租申请”界面后,系统自动提取您个人名下住房。您须选择一套拟出租住房,按要求填写月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等信息,并选择一家运营服务企业。其中月租金需满足不高于市场租金标准的90%,点击“查看市场租金”,找到对应的街道办事处即可查看市场租金标准。
选择运营服务企业后即可上传个人身份证明和权属证书,系统将您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推送至运营服务企业。运营服务企业收到信息和资料影像后,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并约定核查房源具体时间等事宜。房源经运营服务企业核查后符合出租条件的,您须签署承诺书,并与运营服务企业签订委托运营协议。运营服务企业将已签署的资料和现场核查的照片上传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并推送住房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对象,为在成都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3.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租房】直达成都保障性租赁管理平台入口、租房+出租(申请条件+材料+步骤),天府租赁码申请、房源登记+选房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