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省(区)范围内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便利群众异地购车登记
根据公安部推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便利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促进二手车交易流通。会同商务、税务等部门落实已推出的取消二手车限迁、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等便利措施。
推行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对省(区)范围内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便利群众异地购车登记。地方法规规章对购买摩托车实行单独管理政策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政策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_GVLUMoLEbopw4VHoVM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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