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双流区大学生/毕业生/青年创业扶持政策汇总来啦,包括大学生创业租金减免、青年创业场地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等。
大学生创业租金减免
一、政策内容
鼓励科创空间与在蓉高校联合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苗圃,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最长3年租金减免。
二、入园标准
(一)根据双流区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入孵企业所处行业属于新兴电子信息(含电子商务)、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区域主导产业和文化创意发展方向。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创业团队或创业者可以申请进入双流空港青年(大学生)综合性创业孵化中心创办企业:
1.创业团队中含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未满5年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创业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总体定位的创业者。
2.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双流区申报纳税;
3.研发技术或项目属于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领域,或符合区域产业规划导向;
4.符合环境评价要求;
5.拟注册并在孵化中心内实地经营;
6.有较可行的盈利模式,有一定的市场发展潜力;
7.经营团队对相关领域较为熟悉,对技术或产品的定位清晰,并具备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团队具有实施转化项目技术的能力。
三、支持政策
对考核合格的企业,根据上年考核结果给予房租减免: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减免50%、第三年减免20%。
四、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团区委028-85836233
政策来源: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成委办〔2020〕10号)
青年创业场地补贴
一、政策内容
鼓励海内外青年人才来双创业筑梦,对来双创业青年人才创办的企业给予场地租金补贴支持,经评审认定后,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扶持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条件
1.在双流区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产业符合双流区“8+7”重点产业链,按每平米不超过60元补贴(具体以实际租金为准);
2.申报企业须在双流区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范围内;
3.申请人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不含)不满45周岁,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所创办科技型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万元;
5.创办的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且知识产权方面无侵权行为;
6.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区级同一类型项目。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新科局 028-85838205
政策来源: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办公室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空港科创人力资源协同创新政策措施》的通知(双委办发〔2021〕22号)
大学生创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在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的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个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二、申请条件
1.大学生已在我区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2.大学生在我区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028-85736268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1号)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一、政策内容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 万元。
二、申请条件
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我市从事服务基层项目期间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创办的企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028-85736268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成财社发〔2020〕46号)
返乡入乡资助
一、政策简介
从2022年起,市级层面每年从返乡入乡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中,遴选支持100名优秀人才给予资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遴选范围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返乡入乡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或家庭农场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无不良信用记录,从事产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有可持续经济收入,取得一定工作成效并得到一定范围社会认可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人才。
三、支持政策
对经过相关程序评选,获得返乡入乡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优秀人才荣誉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给予每人3万元资助,主要用于规范化建设、学习培训、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技术研发改良、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推广、先进农机应用等。
四、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 028-85770821
政策来源:成都市支持优秀人才返乡入乡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方案(成农办〔2022〕129号)
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获得世界大学排名前50的海外高校(以下简称优秀海外高校)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毕业后24个月内在本市自主创业或在本市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可以申请享受创新创业补贴。毕业时间以海外高校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补贴标准
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可分别申请2万元、4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创新创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属自主创业的提供以下材料:1.《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2.本人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社保卡(带银行金融功能)或银行账户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属在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提供以下材料:1.《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本人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证明资料;4.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社保卡(带银行金融功能)或银行账户、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6个月及以上)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人社厅专家服务中心认证的《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证书》,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四、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 028-85811323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社局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1〕17号)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一、政策简介
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有关税费。
二、享受对象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优惠标准
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四、享受条件
1.纳税人本年内累计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应缴纳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五、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税务局 028-85821305
政策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23〕8号)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一、政策内容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企业最高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个体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贴息。
二、申请条件
(一)以个体名义申请贷款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创业地或户籍地在双流区。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以企业名义申请贷款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注册地或经营地在双流区内且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计算比例=当年新招符合条件人员人数÷申请当月职工人数×100%)
3.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028-85736268
政策来源: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经〔2023〕75号)
创业青年无息借款
一、政策内容
一是提供3-10万元无利息、无抵押、免担保的创业启动资金贷款;
二是创业导师志愿者“一对一”三年陪伴式辅导;
三是引导青年进入工商网络,共享全国商网资源;
四是免费提供青年创新创业各类培训及活动。
二、申请条件
1. 成都市范围内18-40岁创业青年;
2. 营业执照申办三年以内;
3. 有创业梦想、创业激情和商业点子;
4. 创业启动资金不足
5. 重点扶持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中提出的制造业、绿色低碳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链中的创业企业。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团区委 028-85836233
政策来源:关于2024年度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青创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政策来源,https://ma19338000.m.icoc.vc/nd.jsp?id=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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