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以及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支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对企业扣减有关税费。
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补贴标准
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申领方式
线上办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cejy.sc91.org.cn办理。
线下办理:
企业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
来源,四川e就业,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kvPe6Tp5Xh5tGUdKg4e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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