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龙泉驿区第四轮消费券来啦,预约时间为10月26日中午12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预约入口、使用规则等。
预约时间:10月26日中午12点
(预约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12:00)
发放金额:
消费券面额将按照满600元减200元、满300元减100元、满100元减40元、满50元减20元四档发放。同一消费者每个领券日限领取1张消费券。每类券每日名额有限,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预约攻略:
微信搜索“龙泉驿服务”小程序,点击进入“成都市龙泉驿区消费券促消费活动”界面,点击右下方“点击领券”,完成预约、等待发放。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预约界面报名!
领取规则:
领取规则不变,每轮活动每个用户最多可中奖一次,中奖后消费券自动加入微信卡包。成都市范围内用户均可报名预约。
使用期限:
每轮消费券均有使用期限。本轮消费券使用期限为10月28日12:00至11月2日24:00。消费券仅限微信支付线下使用,付款金额满足消费券满减条件时,消费券自动使用抵扣。
使用范围:
本轮消费券支持工商注册和实际经营在龙泉驿区的餐饮、零售(购物)、旅游、住宿、文创、娱乐、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商户。如桃花里步行街、龙泉山、东安湖、洛带古镇、蔚然花海、青龙湖、桃花故里等重点景点景区,及不二隐庐(洛水店)、东安阁酒店等消费场景可使用。
●提醒!领取到消费券的用户前往购物时,建议先行咨询是否能够使用消费券抵扣。
特别提醒:
对消费券“倒卖”“套现”“薅羊毛”等行为: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可能构成诈骗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1、通过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非法获利数额五千元以上的;
2、使用电子产品、软件哄抢消费券,倒卖商品,非法获利五千元以上的;商家合谋实施,且达到立案标准的,以共犯论。上述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罚。
二、利用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三、对于少量倒买、倒卖消费券的,可能涉嫌倒卖有价票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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