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巴中的管控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见正文,未达到居家健康监测条件和拒不履行防控义务的会实行集中隔离管控。
市内人员流动管控措施
对巴州区宕梁、回风、江北、玉堂、东城、西城及时新等7个街道部分区域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和巴中经开区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巴州城区,确需前往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市外人员来(返)巴政策
一、近7日以来,有省内高、低风险区和省外旅居史的来(返)巴人员须主动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社区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短信等方式报备,积极配合做好防疫措施。所有省外来(返)川人员在入川时,需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并扫“入川码”后通行,分类实施风险人员管理。
二、重点关注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广东省、河南、福建、黑龙江、山东、山西、湖南、河北、辽宁、云南、天津、陕西、重庆,我省成都、阿坝,及其他有疫情发生的地区疫情动态。
三、对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巴人员,自抵达日起实行7天居家隔离,隔离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四、对近7日内有西藏、新疆等有疫情发生的省(市、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巴人员,须要求“点对点”闭环转运,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要求单人单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期间不得外出,实行3次上门核酸采样(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正常出行。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按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五、省外其他无疫情地区来(返)巴人员在入巴后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做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有序流动,但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重点公共场所;若目的地为临时管控区域,则按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六、省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原则上不来(返)巴,确需来(返)巴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分高、低风险区进行分类管控。
七、货车司乘人员继续分类实行“即采、即走、即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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