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驾驶员,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崇州部分路段明确要求禁止停车。
日前关于加强崇州市部分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发布,2023年3月21日起,崇州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崇州市晨曦大道南段、晨曦大道中段、晨曦大道北段、金鸡路、宏业大道北段、宏业大道南段、唐隆大道一段、唐隆大道二段、唐隆大道三段、唐隆大道四段、南河东路、南河西路、中兴西路、沁香东路、沁香西路、东升街、行健巷、龙游巷、凤鸣东路、凤鸣西路、游江巷、艺苑巷、毛桥巷、白云街、怡然街、公园大道、云星路共计27条路段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对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进行严格管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限行】即可一键查看成都每日限行规定(含重污染限行)、最新限行变化,获取交通管制、限行处罚等最新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