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资料
小学毕业生报名需由家长带领,持户口簿、有准确报名流水号的小学毕业材料、艺体特长相关资料、两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携带《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通知书》。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内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艺体特长生时需提供的资料为学生的户籍证明(含身份证号)、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小学综合素质报告单(或就读小学提供的相关证明)、艺体特长相关资料、两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初中毕业生报名持户口簿、中考准考证、艺体特长相关资料、两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三)志愿填报
每名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第三志愿不能填报省二级以上示范性中学。
(四)资格审查
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收取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测试
(一)测试组织
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须做到公平公正。每位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地点:各招生学校。
测试时间:6月21日-23日
6 月 21 日,填报省二级以上示范性中学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6 月 22 日,填报省二级以上示范性中学第二志愿、普通中学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6月23日,填报普通中学第二、三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五、录取
(一)各招生学校必须将预录名单(含候补名单)、预录学生报名登记表、专业测试成绩表和证明报名资格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报所属教育局审核。市直属学校分别于6月25日、7月2日将初、高中录取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初中学校必须于6月25日9:00—10:00将经区教育局初审、签章后的预录名单(含候补名单)、预录学生报名登记表交市教育局审核(地点:市招考办、桂花巷34号)。
预录名单由市招考办现场录机、打印名册,学校现场校对、签字确认后,市招考办现场打印正式的录取名册。6 月 26 日,各初中学校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 7 天,公示期满后由各学校通知考生。
(三)高中招生学校必须于7月2日9:00—11:00将经区教育局初审、签章后的预录名单(含候补名单)、预录学生报名登记表、专业测试成绩表和证明报名资格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市教育局审核(地点:市招考办,桂花巷34号)。
审核后的预录名单由市招考办现场录机、打印名册后,由学校现场校对并签字确认。录取手续由各学校于 7 月 8 日到市招考办录取场统一办理。
7月9日,各高中学校录取名单在市招考办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