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照《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卫健和文旅体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025年成都东部新区回龙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就近入学。我校按照成都东部新区要求实行划片入学的方式入学。学校积极配合玉成街道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学校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打招呼”或利用“小考”“占坑”考试等途径违规招生。
(三)坚持统筹入学。统筹安排对象主要指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区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区内重大项目拆迁人员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特殊群体,由教卫文体局根据学校分布、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二、入学流程
(一)小学入学
1.信息采集。教卫文体局于4月25日前发布成都东部新区户籍儿童入学登记公告。成都东部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线上信息采集和现场登记、审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东部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我校辖区内户籍无法网上操作的或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19日-5月22日到回龙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2.审核入学。6月17日前,教卫文体局公布小学招生入学划片范围。我校将严格按招生计划、划定服务范围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并公布入学结果。
(二)初中入学
我校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到初中部。
1.信息核对。4月21日-25日,我校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回蓉生登录该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初中入学。6月3日,我校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升学对应区域。6月30日前,教卫文体局公布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7月2日前,我校进行划片入学学位确认并公布结果。
(三)其他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要求,随迁子女申请在东部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卫文体局统筹安排入学。7月4日前,教卫文体局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方式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2.残疾儿童入学。我校将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做好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制订方案,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教卫文体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集体户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 一方或双方为成都东部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需在成都东部新区就读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教卫文体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教卫文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5.多子女入学。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学位。5月29日,教卫文体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6.小学毕业返乡生入学。我校辖区内户籍的小学毕业返乡生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出具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等材料。如我校有空余学位,原则上安排到我校就读;如我校无空余学位,则由教卫文体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7.成都东部新区区内重大项目拆迁人员子女入学。成都东部新区内由于区域调整、重大项目拆迁,申请人跨镇(街道)居住或务工经商的,申请人持拆迁协议或证明、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初审并汇总后报教卫文体局终审,统筹安排学位。
8.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教卫文体局审核统筹安排学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舆情预警研判,管控风险,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组长:夏晖朋(书记、校长,统筹招生入学全面工作)副组长:方辉(教学副校长,具体分管招生入学工作)陶子贵(专职副书记,负责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监督)成员:钟华斌(教导主任,负责招生入学方案及招生公示制定、各学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落实执行)郑洪英(学籍管理员,负责小一学生信息采集及小一、初一学籍建立工作)李杨(六年级班主任,负责小升初信息采集及相关工作)汪斌(后勤主任,负责招生入学后勤保障工作)成丽秀(办公室主任,负责招生宣传工作)(二)加强宣传引导,落实“阳光招生”。教卫文体局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开展入学告知、查询服务等事项;组织开展招生入学政策“进村落、进小区、进社区、进企业、进高校、进机关”等宣传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学校也将通过学校公众号、班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分别向在校学生及家长讲清楚小一、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
(三)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充分运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入学手续,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取消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四)加强学籍注册管理。
要严格学籍注册,在每年9月至 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强迫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就读学校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
(五)强化控辍保学。
学校将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报教卫文体局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六)加强监督。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规定,做到学校招生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
(七)严格责任追究。
学校对外公布举报电话(028-27610510),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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